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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 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添加日期:2012/10/9 12:10:53   浏览次数:1824   文章来源:本站   加入收藏

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 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内蒙古自治区主席 巴特尔

    内蒙古历来高度重视教育事业发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颁布实施以来,全区上下深入贯彻落实,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不动摇,全面推进教育改革发展,教育事业进入全面加快发展的新时期。

  一是描绘了未来10年内蒙古教育改革发展的蓝图。经过充分调研、反复论证和多方征求意见,并经自治区党委、政府审议通过,颁布了《内蒙古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确定了未来10年教育改革发展的总体战略、发展任务、改革思路和保障措施,提出了“到202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教育水平和教育质量明显提高,进入人力资源强省区市行列”的奋斗目标,同时面向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明确了一系列重大改革和重点发展项目。健全了统筹推进教育改革发展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成立了以自治区主席为组长、分管教育的副主席为副组长、14个区直部门和单位为成员的教育改革和发展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协调推进教育改革发展。

  二是教育投入得到优先保障。出台了一系列增加教育投入的政策措施,不断完善教育投入保障机制。2008年至2011年,全区财政用于教育的投入累计达1162亿元,年均增长23.6%。为确保2012年实现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14%的目标,自治区政府决定,从全区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按10%计提教育资金,并将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的教育资金列入财政综合预算,与一般预算安排的教育资金统筹使用。教育投入的大幅度增加,为教育改革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三是初步形成了从小学到高中的十二年免费教育体系。在全面实现小学和初中免费教育的基础上,内蒙古在全国率先实施了高中阶段免费教育政策。从2011年春季学期起,对普通高中蒙古语授课学生、汉语授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施免除学费和书本费政策。从今年起,所有高中阶段学生全部享受到了“两免”政策。这一政策的实施,对于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提高劳动者素质、减轻群众教育负担具有重要意义。

  四是积极推进教育重大改革项目。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改革、建立中等职业教育工作督导体系、高等学校弹性学制学分制、公共财政投入体制等4项改革已经全面启动并取得了积极进展;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行动计划、民族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旗县区范围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交流改革试点、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三化三高工程”改革试点等4项改革已经形成工作方案,即将推开。

  五是加快实施教育重点发展项目。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普通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乡镇(苏木)公办中心幼儿园建设工程等4个项目已经启动实施,并取得初步成效;高等学校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工程、民族教育发展水平提升工程、教师队伍建设工程、教育信息化建设工程等4个项目也都形成了工作方案,一些工作已开始起步实施。

     六是高度关注民族教育事业发展。民族教育既是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民族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内蒙古始终坚持“优先重点”发展民族教育的方针,通过多种有效措施,着力培养蒙汉兼通的高素质人才。2012年2月,我们在广泛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民族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施方案》和《民族教育发展水平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全面加强“双语”教学,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扎实推进民族教育又好又快发展。

  教育是国计,也是民生;教育是今天,更是明天。内蒙古自治区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教育规划纲要精神,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为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实现富民强区而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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