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发厅函[2016]41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根据《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设立高等职业学校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省级人民政府审批设置的45所实施专科教育高等学校备案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1、2)。
专此函告。
附件:1.新设立的实施专科教育高等学校备案名单(37所)
2.更名、合并、撤销的实施专科教育高等学校备案名单(8所)
教育部办公厅
201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