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离退厅函[2016]5号
教离退厅函[2016]5号
部属各高等学校、各直属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评选全国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16]163号)要求,为做好我部2016年全国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奖励项目及名额
全国共评选表彰“全国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106个,“全国先进老干部工作者”305名。从“全国先进老干部工作者”候选人中,评选并授予20名同志“全国优秀老干部工作者”荣誉。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对获“全国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和“全国先进老干部工作者”分别颁发奖牌、证书;对获“全国优秀老干部工作者”颁发奖章和证书,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表彰大会定于2016年12月在北京召开。
此次分配我部可推荐先进集体名额2个,先进工作者名额2名。
二、推荐范围
部属各高等学校、各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上述单位从事离退休工作的专、兼职现职工作人员。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条件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离退休干部工作方针政策,积极组织引导老同志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开展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增添正能量活动,全面落实离退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全心全意为老同志搞好服务、创新管理、排忧解难,取得显著成效。
3.领导班子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勇于创新、廉政勤政,工作队伍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机构健全,工作制度完善,能够出色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4.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国家法律法规,工作深入,作风扎实,善于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当好参谋助手,得到党委、行政及有关部门的肯定和老同志称赞。
(二)先进工作者条件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离退休干部工作方针政策,践行“安专迷”精神,热爱离退休干部工作,坚持离退休干部工作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增添正能量价值取向,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尊老敬老的良好风尚,在开展增添正能量活动中发挥突出作用。
3.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国家法律法规,精通离退休干部工作政策和业务,善于处理工作中的实际问题,踏实肯干,团结同志,任劳任怨,廉洁奉公,事迹突出,得到老同志和本单位干部群众的信任和赞扬。
4.连续从事离退休干部工作5年以上(计算时间截至2016年6月)。
四、推荐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被推荐集体和个人要经过必要的民主程序产生,并在所在单位和老干部中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评选条件、拟推荐对象姓名(名称)、简要事迹,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二)严格评选条件。被推荐集体和个人,须经所在高校或单位的党委和组织人事部门逐级审核上报,对有违法违纪反映和情况的一律不得推荐,确保拟表彰集体和个人的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三)推荐评选坚持向基层一线和长期从事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同志倾斜,推选先进工作者对象一般应是处级及以下职务的人员。
(四)严肃评选纪律。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集体和个人,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对于在推荐评选工作中有严重渎职或者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被推荐集体和个人要认真填写《全国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审批表》(附件1)、《全国先进老干部工作者审批表》(附件2),先进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表述,要求文字通畅、事迹突出,用典型事例说话,字数控制在2500字左右。审批表(一式6份)及其电子版请于2016年8月10日前报教育部离退休干部局组织人事处。联系电话:(010)66096632 66096580;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5号;邮编:100816;电子邮件发至zzrsc@moe.edu.cn(该邮箱仅供本次推荐评选工作使用)。
五、组织领导
部属各直属高校和直属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把握正确导向,把评选推荐工作作为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有力抓手,作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重要举措。要通过评选表彰工作,大力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浓厚氛围,在部属离退休干部工作系统牢固树立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增添正能量的价值取向,大力弘扬创先争优精神,努力建设模范部门、打造过硬队伍,开创离退休干部工作新局面。
教育部办公厅、人事司和离退休干部局负责组织教育部直属系统此次评选表彰工作。离退休干部局负责评选表彰的具体工作。
附件:
1.全国老干部工作先进集体审批表
2.全国先进老干部工作者审批表
教育部办公厅
201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