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体艺厅函[2016]12号
教体艺厅函[2016]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2016年工作要点》,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加强学校体育美育工作,教育部决定2016年继续举办学校体育艺术教育工作专题研讨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和形式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进依法治教,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教育部等6部门关于加快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的实施意见》,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学校体育、校园足球、学校美育、艺术教育的政策法规和通知要求,交流学校体育、校园足球、学校美育、艺术教育的经验和做法,研究探讨加强改进新形势下的组织领导及对策措施。通过专题研讨,整体提升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领导干部的体育与艺术教育理论修养、领导能力和决策水平,推进学校体育、校园足球、学校美育、艺术教育工作创新发展。
本专题研讨班将邀请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同志、高校校长和全国知名专家授课,重点就学校体育、校园足球、学校美育和艺术教育工作的政策法规建设、理论进展、实践趋势、改革发展面临的现实和理论问题、行政管理的科学化等内容进行深入学习研讨。
培训采取专题报告、案例教学、交流研讨、现场教学等多种形式组织实施。
二、培训对象和经费
2016年度学校体育艺术教育工作专题研讨班将分别在北京大学和清华大学举办,培训对象是高校现任分管副校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小学校长,省(区、市)教育部门分管负责同志(见附件1),在学员选调上重点向边疆地区倾斜。
本专题研讨班的经费由教育部干部教育培训专项经费列支。交通费由学员所在单位自理。
三、培训要求和考核
本专题研讨班列入《2016年教育部干部培训班次计划》,学员选派单位要严格按照招生条件选派参训学员,不在学习培训期间安排学员工作任务。学员在培训期间应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中组部关于干部培训九条规定,认真参与全部教学活动,完成预定培训任务。
考核合格者,由承训高校颁发结业证书。
四、有关要求
计划于2016年度完成部属各高等学校分管领导干部轮训1遍任务,据此,因故未能派员参加第七期专题研讨的部属高等学校,务必派员参加第六期专题研讨。
五、报名事宜和联系方式
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要求推荐参加研讨班的人选并填写学员推荐表和名额汇总表(见附件2、附件3)。务请于6月17日前,将学员推荐表和名额汇总表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分别报承训高校。
联系方式: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综合处刘诗尧,电话:010-66096474。
附件:1.2016年度学校体育艺术教育工作专题研讨班计划
2.2016年度学校体育艺术教育工作专题研讨班学员推荐表
3.2016年度学校体育艺术教育工作专题研讨班学员名额汇总表
教育部办公厅
201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