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体艺厅函[2016]5号
教体艺厅函[2016]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2016年工作要点》,为提高高等学校领导干部学校国防教育组织领导能力,教育部决定2016年度继续举办高等学校领导干部国防教育和学生军事训练工作专题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内容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化国防教育改革和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高学生军事训练质量,学习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学校国防教育和学生军事训练工作政策法规和决策部署;积极适应国防和军队编制体制调整改革大势,学习相关军事理论和前沿知识,了解当前国际战略格局和世界军事发展形势、国家安全战略环境、国防和军队调整改革情况、我军武器装备现状与发展及有关政治、军事热点问题;研究探讨加强改进新形势下学校国防教育和学生军事训练工作的对策措施。
二、研修形式
培训采取授课辅导、专题讲座、交流研讨、实地教学等多种形式组织实施。
三、研修考核
研修列入《2016年教育部干部培训班次计划》和《2016年全军调学计划》,研修期间,学员应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中组部关于干部培训九条规定,认真参与全部教学活动,完成预定研修任务并提交一份创新工作案例。
四、研修结业
考核合格者,由承训军事院校颁发修业证书。
五、参加人员
本专题研修班共三期,参加人员是高校现任副校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人员。具体班次参加人员请详见附件1。在学员选调上重点向边疆地区倾斜。
六、研修费用
培训费由教育部干部教育培训专项等经费列支。交通费由学员所在工作单位自理。
七、有关要求
2016年度应完成部属各高等学校分管领导干部轮训1遍的调训计划,因故未能派员参加2016年上半年国防大学研修的部属高等学校,务必派员参加下半年在空军指挥学院的研修。
八、报名事宜和联系方式
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要求推荐参加研修人选并填写学员推荐表和名额汇总表(见附件2、3),务必于4月28日前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分别报国防大学和空军指挥学院(见附件1)。部属各高等学校直接按要求填写学员推荐表,报承训军队院校。联系方式:教育部国防教育办公室,刘诗尧,010-66096474。
附件:1.2016年度高等学校领导干部国防教育和学生军事训练工作专题研修计划
2.高等学校领导干部国防教育和学生军事训练工作专题研修班学员推荐表
3.高等学校领导干部国防教育和学生军事训练工作专题研修班学员名额汇总表
教育部办公厅
2016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