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持续加大向困难地区和薄弱环节投入,提升义务教育巩固率,努力实现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标准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和“两免一补”政策城乡全覆盖。
实施“全面改薄”,改善办学条件。积极优化学校布局,出台关于全面加强小规模学校和寄宿制学校建设的实施意见,优化布局乡镇寄宿制学校和小学教学点。出台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统一城乡学校经费、建设和装备配置标准。出台教育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实施万校标准化建设项目,大力改善学校办学条件。2014—2017年共投入1.13亿元,新建学校1200余所,改扩建学校超过10000所,新增学位100万个。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出台中小学校园信息化建设标准,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宽带网络校校通工程,为全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集中配送智能语音教具系统近2.5万套。
深化管理改革,优化教学资源。全面统筹推进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全区已有14个市77个县出台本地实施方案,7700余所义务教育学校纳入学区制管理。全面深化教学改革,开展自治区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2018年共评选出250项获奖成果,22项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扎实推进“双师教学”(城市优秀教师通过互联网技术对农村教师进行长期陪伴式培训)模式改革,利用网络平台为农村学校提供城市优秀教学资源。
加强师资建设,提升教师素质和待遇。优化教师编制管理,印发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新增聘用控制数6.57万名。深入实施全区中小学教师统一公开招聘计划、特岗计划、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优秀退休教师乡村支教计划等,2018年全区招聘3.3万余名中小学教师,招募优秀退休教师800余名,有效缓解师资短缺问题。加强教师培训,依托“国培计划”、“区培计划”,每年培训中小学教师10万余人次。提高教师待遇,推动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提标扩面”,鼓励各地依据学校艰苦边远程度实行差别化补助。2017年,获得补助的乡村学校及教学点达1.26万个,补助教职工近10.5万名,发放补助资金2.731亿元。加大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力度,将符合条件的教师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
推进“控辍保学”,稳步提升巩固水平。召开全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会议,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政府、学校和家庭责任。完善辍学监测、辍学报告、行政督促复学、司法督促复学等工作机制。深入开展控辍保学专项行动,全面排查适龄儿童失学辍学情况,按照“一生一案”要求为每个适龄儿童制定控辍保学工作方案。完善考核标准,加强督导检查,促进各级政府落实责任,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接受义务教育。2018年,全区组织广大教育工作者、教师深入学生家庭进行大家访、大劝返,截至9月底,已劝返辍学学生1.11万人。
保障弱势群体,推进教育公平。积极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城镇平等接受教育。2018年,保障67万随迁子女顺利入学。认真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教育,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中小学(幼儿园)留守儿童关爱工作的意见,积极构建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加强法治、安全、心理健康等专题教育。加大贫困学生资助力度,实施教育精准脱贫专项行动,2018年划拨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14.98亿元,城乡受益学生145.43万人,确保学生不因家庭贫困而失学。保障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出台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和关于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安置工作的通知,通过随班就读、入读特教学校、送教上门等多种方式,切实提升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