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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建立科学、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
添加日期:2014/6/13 9:24:54   浏览次数:985   文章来源:教育部中国人生科学学会_素质教育工作委员会   加入收藏

  湖南大学为进一步优化学校治理结构,建立了科学、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

  巧当家,“盘活”资金水。加强组织审核。学校成立预算与经费审核委员会,通过财务审计专家、学校教授、机关和学院的一线教职工代表全程参与,对学校具体预算和经费审核,做到预算更科学有效。加强科学论证。学校预算编制程序在“二上二下”的基础上,增加了科学论证的环节,深入各学院、职能部处及直附属单位调研征求意见,将预算方案提交预算与经费审核委员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建立了校长办公会和校党委常委会集体决策的预算工作机制。大力下放“财权”。全校23个学院均实行全面预算管理,改变过去“分类分口切块”管理模式,全口径编制收支预算,按“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自主安排支出,可自主调配本单位各种财务资源。

  建体系,将钱花在“刀刃”上。推进项目精细管理。学校所有预算安排的经费均落实到具体工作事项,其中,由学校安排的经常性业务费项目和中央专项经费项目,编制项目支出明细。实行科学定额改革。在学校基本支出预算中,日常运转费按统一标准定额安排,对本科教学支出预算、研究生业务费、学生活动费、党建经费、水电费、实验室设备维修改造费等,按新建立的预算标准体系分配。试点专项经费三年滚动预算编制改革。实施三年预算总额度控制,将预算编制与项目建设发展规划紧密结合,合理安排年度预算,科学合理调配资金,跨年预算平衡,保障大项目经费稳定支持,减少结转结余资金,让预算工作更具有规划性、指导性和前瞻性。

  严把关,用钱念起“紧箍咒”。 压缩学校“三公经费”预算。学校按照零增长的原则编制公用行政经费预算,压缩学校“三公经费”预算,加强招待费等行政公用经费支出审批管理,完善分管校领导审批制度。2014年,学校公用出国经费预算减少25%,招待费用压缩25%,校领导基金预算减少30%。完善学院财务管理机制。按照“财权下放、权责对等、自主支配、绩效考核”的原则,学院经费支出坚持“财务一支笔”审批和重大事项“党政联签”制度;对于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方面的大额经费安排必须经学院教授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审议;逐步建立学院预算经费执行的绩效评价机制,在加强专项经费执行、学费收缴考核等基础上,开展水电费、科研收入的绩效评价,对绩效评价好的给予奖励,同时将绩效评价结果和来年的预算安排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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