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主导理顺体制机制。与各市(州)、区(县)签署学校美育改革发展备忘录,层层分解任务,逐级压实责任,进一步突出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在学校美育工作中的主导地位和具体职责。定期开展专项督导,强化对美育工作的督查问效。发挥高校引领作用,20余所高校与地方政府开展校地合作,成立“川江号子研究传承基地”、“文化遗产数字研究中心”、“川剧研究传承基地”等校地美育联盟。选派高校优秀艺术教师赴基层挂职锻炼,助推地方文化艺术发展。
聚焦短板改善美育条件。紧盯薄弱环节,切实改善基础条件。在师资方面,做好增量,县城和农村学校实行考核录用等方式,近四年累计新增艺术教师1.1万余人;优化存量,每年组织各级艺术教师培训超过8万人次;做大储量,有序增加高校艺术教育类专业招生人数,强化师资储备。在设施方面,实施五年行动计划,加快建设美育专用教室,强化美育设施设备配备,目前全省配齐率超过90%。
改革创新突出巴蜀特色。将中小学艺术素质测评作为发展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并在测评中融入四川元素。整理推荐适合青少年学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242个,聘请非遗传承人担任美育兼职教师,让川剧、羌绣、剪纸、面塑等进校园进课堂。支持高校开展川江号子、羌族民歌等民间艺术研究,打造具有四川特色的艺术精品课程。在全省推广宜宾市翠屏区等5个全国农村艺术教育实验县经验,促进民族地区、偏远地区艺术教育均衡、连片发展。
丰富载体引领健康成长。将思想政治工作贯穿美育教学与实践全过程,坚持寓教于乐,引领学生“向真向善向美向上”。扶持高校民族民乐团、无伴奏藏族、彝族民歌合唱团等高水平学生艺术团成长。组织全省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举行大型管乐、合唱等学生艺术展示,组织“高雅艺术进校园”、“戏曲进校园”演出,举办6000余场次艺术节等活动,直接参与学生超过300万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