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工作机制。印发关于中小学生素质拓展课外活动计划通知,从2016年开始,在全市中小学开展素质拓展课外活动,每周不少于2次,每次活动不少于1小时。印发关于在中小学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从2018年春季学期开始,各中小学在开展素质拓展课外活动之外,每天下午放学后安排学生课后活动,原则上17点结束。素质拓展活动和学生课后服务坚持“政府主导、社会支持、面向全体、学生自愿、免收费用”原则,由教育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各区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实施办法,各学校充分利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开展具体工作,教育督导等部门定期对各区开展素质拓展课外活动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督导评估,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丰富活动内容。各学校结合自身实际和优势特色,针对各年级学生不同特点开展素质拓展活动和课后服务工作。素质拓展课外活动主要包括主题活动、社团活动、参观体验等。课后服务主要是安排学生完成课后作业、自主阅读,开展体育、艺术、科学普及等活动,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
强化服务保障。活动师资以校内教师为主,聘请部分高校、民办教育机构、体育俱乐部、少年宫、科技馆的教师、教练及专业人才担任兼职教师,并面向社会招聘符合条件的志愿者。加大经费投入,从2016年开始,在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提高部分中安排400元用于开展中小学素质拓展课外活动。从2018年开始,按照生均200元/年的标准安排专项经费,对参与素质拓展工作的学校和教师进行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