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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 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2018年度新建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立项的通知
添加日期:2018/2/22 13:24:34   浏览次数:458   文章来源:中国人生科学学会素质教育工作委员会   加入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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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技函〔2018〕2号

教育部 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2018年度新建
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立项的通知

教技函〔2018〕2号

有关高等学校:

  教育部和国家外国专家局联合组织的“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简称“111计划”)新建基地评审工作已经结束。经研究,批准北京大学“后摩尔时代微纳电子学科创新引智基地”等62个引智基地作为建设项目予以立项(名单见附件1)。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依托高校要按照《教育部 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实施与管理办法>的通知》(教技〔2016〕4号)要求,强化管理责任,保障建设条件,支持新建基地按照世界一流标准开展高水平、高层次、高质量国际合作。围绕“111计划”的目标和任务,做好顶层设计,完善协调机制,落实管理责任。按要求于2018年6月30日前组织建设论证,进一步细化未来5年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基地建设任务和考核指标。设立专项配套和发展经费,全面保障外国专家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匹配经费不低于国拨经费,鼓励建立访问学者制度,设立开放研究基金。国拨经费的使用与管理应严格执行《关于印发<外国文教专家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外专发〔2016〕85号)有关规定。

  二、各新建基地要做细做实未来5年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把引智和创新有机融合,充分发挥引智效益,支持和引领“双一流”建设。要根据立项申请书内容和建设论证意见,进一步聚焦国家重大需求、学科前沿和经济主战场,凝炼并落实研究任务。创新基地管理和运行机制,统筹海外团队来华期间的教学科研工作和访问交流活动,发挥海外人才在学科创新中的独特作用。每年按要求通过“外国文教专家项目管理系统”(http://ceps.safea.gov.cn/)上报引智基地工作年度报告。

  三、参加此次评审未入选的基地具有良好的建设基础,请相关高校将其纳入本校重点外国文教专家项目框架,作为“111计划”培育项目开展建设,予以重点支持。

  各新建基地请于2018年1月31日前填报《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管理信息表》(附件2),通过电子邮件分别报送至教育部科技司和国家外国专家局教科文卫专家司。

  教育部科技司主页:

  http://www.moe.gov.cn/s78/A16/

  教育部科技司联系人:杨文辉 何立芳

  联系电话:010-66096358

  电子邮箱:zh@moe.edu.cn

  国家外国专家局教科文卫专家司主页:

  http://www.safea.gov.cn/wjs

  国家外专局教科文卫专家司联系人:胡灵山 炊海春

  联系电话:010-68948899-50502

  电子邮箱:wjsjhc@safea.gov.cn

  附件:1. 2018年度新建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名单

     2. 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管理信息表  

教育部 国家外国专家局

2018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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