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辅导员队伍建设总体方案、实施细则和辅导员聘任与考核管理办法,督促推动辅导员队伍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选强配齐队伍。按照有关专职辅导员与专职心理素质教育教师岗位配备比例要求,测算学校专职辅导员与专职心理素质教育教师岗位数量,采用选留优秀毕业生、校内选调、学工系统学生骨干培养计划等方式选拔优秀人才担任专职辅导员,选强配齐辅导员队伍。
严格全程管理。建立辅导员队伍选聘、考核、晋升、退出等全过程管理办法,明确专职辅导员具有双重身份,实行学校和学院双重管理,按照管理职员和思想政治教育系列教师两条线开展专职辅导员聘任与考核,实行单列计划、单设标准、单独评审。
强化发展保障。支持鼓励辅导员校内岗位交流和校外挂职锻炼。设立辅导员培训专项经费,制定辅导员培训计划,开展专职辅导员海外研修。建设辅导员工作室、学生发展辅导室、“拾光小屋”、“朋辈小屋”等空间。确定专职辅导员津贴发放办法,根据考核情况落实月度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