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建+整合”,充实场地资源。建设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24所,利用中小学塑胶运动场全覆盖的资源,整合驻区高校、体育公司等社会场地资源,修建一批灯光球场和真草球场,提高体育场使用率。每个学校均有7人制或5人制足球场地,并配备各类足球设施器材。
“引进+培养”,打造教练队伍。聘请50余名社会专业人士担任足球教练员,引进高校足球专业在校学生进入学校参与足球教学和训练。分期分批组织足球教师、教练员参加国家、市级和区内培训,组织足球教师赴国外留学,提高足球教师和教练员专业水平。
“课堂+联赛”,提升战技水平。要求全区校园足球特色学校每周必须有1节足球教学课,每周大课间活动或课外体育活动涵盖足球元素的活动不得少于3次,全校70%以上的班级成立足球队、不少于30%学生参与足球活动。开展以足球教学课为主题“卓越课堂”优质课竞赛,构建班、校、片区、区四级运动员训练体系,形成课内比赛、校内班级联赛、校际片区联赛、区级决赛、市内片区赛和市级总决赛六级竞赛体系,开展全国校园阳光足球班级赛和城市赛。
“考核+评比”,优化评价机制。对参训教师所在学校及获得中国足协D级教练员资格教师所在学校校园足球活动开展情况、教练员带队日常训练情况、参加比赛情况等进行动态考核,将考核结果与教师晋级评优、专项经费划拨挂钩。将校园足球发展状况列入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纳入学校体育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和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将校园足球开展情况列入“阳光体育示范学校”评比重要内容,对校园足球办学条件、师资队伍建设、教学质量等进行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