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公告
一线报道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教育访谈 > 一线报道
黑龙江省积极服务大学生创新创业
添加日期:2016/6/1 10:39:10   浏览次数:620   文章来源:中国人生科学学会素质教育工作委员会   加入收藏

  帮助提升创新创业能力。成立全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指导委员会,设立政策制定落实、教育教学指导、创客培育孵化等专项工作组,有针对性地开展检查、指导、监督等工作。开展全省创新创业教学改革和成果评审,鼓励更多的教师从事专业的创新创业教学改革研究和成果推广应用。深入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进一步扩大双创项目覆盖面,国家级项目达到500项,省级项目达到1000项。以国家级项目配套1万元、省级项目配套0.5万元的标准,配套专项资金1000万元,用于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生个人或团队的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充分发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实践引领作用,加强市场分析判断能力和把握市场需求导向的训练,提升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

  建立“一站式”服务机构。一是实现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创建大学生创业服务平台,实现网站、APP终端等多屏融合。同时建立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大厅,设“创业指导服务专区”,提供“一站式”服务。二是实现服务高校与服务学生个体相结合,发挥省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指导和督促作用,推进高校创业工作;由省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和高校共同构建大学生创业指导服务体系,整合力量,协同互补,提供优质服务。三是实现公益性服务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在提供公益性服务的基础上,引入市场化运作机制,遵循创业发展规律,协同政府相关部门、金融机构、投资企业,整合社会公共资源,为大学生创业提供便捷服务。

  落实专项资金保障。省级财政一次性投入2亿元资金,成立“大学生创业贷款担保有限公司”,业务覆盖全省。省级财政在2015年安排1.33亿元专项资金定向扶持创业孵化器和基地建设的基础上,2016年新增2亿元重点支持高水平大学创业园建设。省级财政每年安排1亿元大学生创业“种子资金”,支持在校和毕业五年以内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同时加强市场化运行,完善担保体系;引导成立种子基金吸引天使投资支持大学生创业项目。目前全省高校建成创业基地或孵化场所160个,场地面积17.28万平方米,入驻大学生9300余人,创业团队840多个,今年还将清理出的非办公类公共资产3.75万平方米用于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全省在大学生创新创业公共服务上继续完善,实行“四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将大学生创业相关信贷数据纳入“黑龙江省金融机构信贷政策执行情况统计监测制度”。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留言反馈 | 文件资料下载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