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公告
教育新闻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站内文章 > 教育新闻
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青海省申报的5个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督导检查反馈意见
添加日期:2015/1/4 9:34:18   浏览次数:800   文章来源:国家素质教育网   加入收藏

2014年12月11日

  12月7日至11日,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青海省申报的5个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进行了督导检查。本次督导检查是依据《义务教育法》、《教育督导条例》和《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按照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及教育部与青海省人民政府签署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要求进行的。督导检查组本着“公平公正、严格把关”的原则,对5个县(市、区)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其中1个县的差异系数未达到要求,未能通过本次认定。

  督导检查组分2个小组对青海省的4个县进行了实地督导检查,共随机抽查学校23所,其中小学14所,初中6所,九年一贯制学校3所。检查中,核查了相关文件资料、数据;召开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座谈会16个;发放满意度调查问卷407份,回收有效问卷407份;采取随机访谈等形式,征求了公众意见。

  督导检查组对4个县的督导检查意见如下:

  一、主要指标达标情况与检查结论

  按照《办法》规定,督导检查组对青海省4个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公众对本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满意度等四个方面进行了检查,结果如下:

  (一)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

  《办法》规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的评估认定,应在其义务教育学校达到本省(区、市)办学基本标准的基础上进行。各省(区、市)应根据相关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国家标准,制定既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又与国家标准基本相符的省级标准。青海省结合本省实际,就办学基本标准制定了8项指标,为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生均图书册数、师生比、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督导检查组对青海省4个县的各项指标进行了核查。核查结果:学校基本达到了评估标准(详见表1)。

  表1 青海省4个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表.doc

  (二)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

  《办法》规定,对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的评估,以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生均图书册数、师生比、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8项指标,分别计算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评估标准为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分别小于或等于0.65、0.55(不要求每个单项指标均达标)。计算差异系数的8项指标数据来源于国家教育事业统计数据。差异系数是一组数据的标准差与其均值之比,是测算数据离散程度的相对指标。差异系数的值越小,说明县域内校际间的差异也越小,即学校间的均衡程度越高。核查结果:4个县的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均达到了国家标准。其中小学综合差异系数在0.327至0.585之间;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在0.139至0.29之间(详见表2)。

  表2 青海省4个县义务教育学校校际差异系数表.doc

  (三)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

  《办法》规定,对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评估,主要从入学机会、保障机制、教师队伍、质量与管理四方面17项指标进行,省级可适当增加指标,总分为100分,评估标准不低于85分。青海省根据实际,在本省实施办法中共设置19项指标。核查结果:4个县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得分均在90至92分之间,达到了国家规定的要求(详见表3)。

  表3 青海省4个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得分汇总表.doc

  (四)公众满意度调查情况

  《办法》规定,评估认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需要对公众满意度进行调查,就有关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相关问题,征求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学生等不同群体的意见。青海省对4个县公众满意度调查结果均在85%以上。我们此次也设计了问卷,结合座谈会、随机访谈等方式对以上几类人群进行了问卷调查,结果与青海省调查的情况基本相符。

  督导检查组还对4个县有关教育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了解,未发现作为“一票否决”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违纪违规行为。

  综合以上结果,督导检查组认为,青海省4个县均达到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评估认定标准。督导检查组将把此次督导检查结果向教育部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报告,提请最后认定公布。

  二、主要做法和经验

  青海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按照教育部与省政府签署的备忘录要求,在去年“两区三行委”通过国家认定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推进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促进教育公平,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效显著,效果明显。

  (一)强化政府主导,确保责任落实

  4县党委、政府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工程,列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在政策上重点考虑、优先安排。县、乡、校层层签订目标责任,层层分解工作任务,横向明确了教育、发改、财政、人社、编办等部门职责,纵向落实了县、乡、校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工作责任,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内外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共和县、贵德县、贵南县建立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领导小组、工作组、督导检查组“三位一体”的组织体系,合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海晏县每年定期召开教育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教育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人大、政协发挥各自职能,每年开展教育专项调研和视察,为教育发展建言献策。

  (二)加大教育投入,确保保障到位

  2014年,青海省各级各类教育项目建设投入达到52.7亿元,是“十一五”教育项目投入总和41.8亿元的126%,力度前所未有。重点实施了中小学标准化、全面改薄、特殊教育工程、农牧区教师周转宿舍等一系列教育项目,教育基础条件显著改善。4县政府把增加财政教育投入作为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的关键,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积极拓宽经费来源渠道,加大投入力度,优化投入结构,安排专项资金加大薄弱学校改造力度,校际间办学差距逐步缩小。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启动以来,4县在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达2.8亿元,在教学仪器设备、音体美器材、图书投入6375万元,新建、改扩建校舍面积21万平方米,有力提升了学校办学水平,促进了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

  (三)加快推进标准化建设,均衡配置教育资源

  青海省从2012年开始实施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工程,累计下达资金48.2亿元。完成了416所中小学校土建工程,1083所中小学校仪器装备和教育信息化建设,占全省中小学学生总数51%的40.7万学生享受到了标准化成果。4县政府把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作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抓手,按照《青海省标准化中小学校办学标准》,因地制宜,有序推进。共和县加大对农村薄弱学校改造力度,投资1617万元完成环湖、江西沟、龙羊峡等8所乡镇学校改造任务,投资7276万元,完成5所标准化学校建设。重大工程项目的实施,有力地促进了校际间教学资源的均衡配置。贵德县把改造寄宿制学校学生宿舍、食堂作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内容,重点突破,投资1823万元,完成7所学校的食堂、宿舍建设,改变了食堂狭小、宿舍拥挤的状况;贵南县投资2437万元,新建标准化风雨操场4个,投资512万元用于购买教学仪器设备、音体美器材、图书等,更换课桌凳椅4700套,补齐了薄弱学校发展的“短板”,提升了薄弱学校发展的整体水平。海晏县优化学校布局,投资2.67亿元,将24所中小学校调整为5所,整合了教育资源,提高了办学条件,5所学校都达到了省级标准化学校。为寄宿制学校配备校车6辆,有效解决了寄宿制学生的交通问题。同时,配备学校管理服务人员147名,有力的支持了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

  (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均衡教师资源配置

  4县把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作为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突破口,采取措施加强教师的统筹管理和合理配置,建立完善了义务教育教师管理制度和校长、教师交流机制,有效的促进了城乡教师合理流动。2012-2014年,4县新增教师478名,调配音体美教师230名,缓解了专任教师紧缺和学科结构不合理的问题。共和县2014年选派479名教师参加国家、省、州培训,有效提升了教师的业务素养和执教水平。健全校长、教师考核机制,对8名校长,13名学科带头人,237名骨干教师进行了奖励,提高了教育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贵南县每年落实教师培训经费20万元,加大对双语教师培训力度,重点加强信息技术、专业技能培训,有力地提高了双语教师的执教水平。2014年交流校长4名、新任校长5名,进一步强化了学校管理;海晏县制定了中长期教师培养计划,通过外引名师、内联骨干,立足自身,全面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

  (五)关注特殊群体,保障平等教育权利

  4县把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留守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特殊群体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纳入政府保障范围,完善学生资助体系,缩小教育群体差距。一是切实保障进城务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权益。共和县贯彻落实“两为主政策”,1185名进城务工子女享受“同城同等待遇”;贵德县对918名外来进城务工随迁子女、3100名留守儿童少年建立了档案,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海晏县制定了进城务工子女管理办法,加强了进城务工子女入学教育服务管理工作,537名留守儿童在校安心学习。二是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受教育权益。共和县、贵德县、贵南县、海晏县认真开展残疾儿童少年调查摸底工作,积极推进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入学率均超过80%,达到国家规定要求。三是建立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共和县深入开展留守儿童帮扶活动,把帮扶活动开展情况列入学校考核内容,学校党员教师与583名留守儿童结对,“一助一”进行帮扶;贵德县社会团体为270名留守儿童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落实帮扶资金12万元,解决了他们生活中存在的困难,保障了受教育的权利。海晏县建立了义务教育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对留守儿童建立档案和联系卡,形成了“一对一”帮扶机制。

  (六)注重内涵发展,提高教育质量

  4县把学校内涵发展作为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内容,规范办学行为,打造特色品牌,推动质量提升。一是不断强化德育工作。共和县、贵德县、贵南县开展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校活动,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感。海晏县加强品德和行为习惯养成教育,强化对中华民族传统美德、革命传统和社会公德教育,推进学雷锋活动常态化。二是积极规范学校办学行为。4县按照国家课程计划和教学基本要求,科学制定教学计划,合理安排课程,努力打造“高效课堂”,提高教学质量,认真开展了中小学校督导评估和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等工作,着力解决课业负担重、补课、择校、收费等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不断提升。三是努力打造特色文化。4县注重地方、民族文化的挖掘,精心设计校园文化,打造多元化、特色化的育人环境。贵德县开展了“学校有特色、班级有亮点、学生有特长”活动,形成了“一校一品一特”的办学格局;贵南县广泛开展民俗文化进校园、进课堂活动,传承、发扬了民族文化,丰富了学生文化生活;海晏县投资353万元,对校园进行绿化、美化、亮化,做到“校园无闲地,处处皆育人”。

  (七)强化督导评估,建立长效机制

  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按照省政府要求,坚持标准、全力推进,结合督学责任区建设和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对4县所属45所义务教育学校,进行了2轮过程性督导检查,针对薄弱环节,提出整改要求,督促地方政府补拨教育经费1.05亿元,确保达到了国家规定要求。按照推进管办评分离要求,积极探索,试点委托第三方进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满意度测评,并将测评结果有效运用到督导评估中。海南州教育督导委员办公室发挥职责,跟进督查,对每所学校存在的问题逐条指出,限期整改,为省级评估验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4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教育局发挥主力军作用,按照省级办学标准,逐校逐项开展排查摸底,对区域内校际间均衡发展8项指标及政府推进均衡发展4个方面的情况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工作实。根据均衡发展情况变化,建立了县级动态监测平台。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不完善。此次受检4县在2013年份都未做到“义务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比例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尽管已安排了追补,但保障义务教育经费“三个增长”的长效机制尚待完善。

  二是教师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4县部分中小学教师队伍结构不尽合理,农牧区学校普遍缺乏英语、音、体、美、科学等学科的专业教师。4县农牧区学校骨干教师少,名优教师和优秀校长在城乡学校的配置还不够平衡,校长和教师交流量仍显偏少、交流比例偏低,教师流动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是有些城区学校存在大班额现象。实地检查时发现,随着农牧区人口向城市中心区集中,使一些县城学校义务教育资源出现紧张。共和县、贵德县县城学校存在大班额现象。

  四、督导意见

   一是进一步加大政府工作力度。各级政府应依法行政,认真落实《义务教育法》,确保实现义务教育经费“三个增长”。要一步加强统筹管理,履行各自职责,切实建立健全推动有力、检查到位、考核严格、奖惩分明、公开问责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责任机制,按照省政府已确定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任务、路线图和时间表,按期实现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进一步强化教育督导,对已实现均衡目标的县市区,做好动态监测,指导巩固提高均衡水平;对未达标地区,加强督查,指导做好查缺补漏工作,保证均衡目标的如期实现。

  二是进一步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各县应紧紧抓住“全面改薄”项目实施的机遇,坚持“缩小差距、抬高底部”的原则,将新增教育资源重点向农村地区、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倾斜,向薄弱学校倾斜。根据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做好教育发展规划,不断加大教育投入,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对每所学校的校舍、实验设施、教学仪器、图书资料、音体美器材等进行标准化配备,努力提高资源利用效益。不断扩大教育资源,有效解决大班额问题。

  三是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各县应进一步加强教师资源的统筹管理和合理配置,拓宽教师补充渠道,有计划地补充音、体、美、英语等紧缺学科专业教师,不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加大城乡校长、教师定期交流力度,通过实行农村教师奖励计划,不断创新教师激励机制,让优秀教师能“下得去,留得住”。创新教师培训机制,提高教师培训质量和效益。

  四是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均衡发展是动态的,要保持良好发展态势,必须坚持在发展中求均衡,在均衡中求发展。各县应针对本县差异系数不达标的项目,制定具体的整改方案,进一步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全面提升均衡水平,逐步实现高位均衡。

  督导检查结束后,请青海省进一步研究,及时布置整改工作,在三个月内将整改情况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留言反馈 | 文件资料下载中心